广州歌舞团是广州市文化局属下的事业单位,自2004年5月被定为文化系统试行人员聘用制试点单位以来,认真贯彻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,精心组织实施,以人为本,顺利推动聘用制改革的进程。目前,该团已有46人签订了聘用合同,占在编人数的74%。通过改革,广州歌舞团的“铁饭碗”逐步被打破,内部管理得到了加强,演职员的积极性逐渐被调动了起来,实现了改革的“软着陆”。2004年演出场次达103场,并完成了文化局下达的市区10场、小剧场40场的场次指标,演出收入创建团40年来最高记录,达503.2万元,改革的“试验田”喜获丰收。